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2017年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的章程
根据《浙江省推进中高职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工作方案》(浙教职成[2012]26号)有关规定,凡获得教育部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全国数控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中职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免试就读我省高职院校相关或相近专业。具体办法参照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办法执行。其中,对于在2016年比赛及之前获奖的考生,高校须在今年5月25日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后,办理录取手续。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对于2017年比赛获奖的考生,高校须在7月31日之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逾期不再办理。现就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考生申请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向所在中学申请,填写《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中学对其进行审核、公示,在规定时间内由申请学生联系我校并寄送加盖中学校章的学生情况材料。对于在2016年比赛及之前获奖的考生,须在5月20日之前联系寄送,对于2017年比赛获奖的考生,须在7月25日之前联系寄送。
2、考生申请所需材料
(1)经中学及当地招生办(考试院、考试中心)审核并盖章签署意见的《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
(2)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4)高职单考单招报名证复印件
(5)高中毕业证书(注:5月25日之前申请的考生无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
(6)高中三年成绩单
3、资格审查
考生须携有关申请材料来我校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为拟录取考生。
4、省教育考试院审核
我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同时寄送《浙江省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升学情况登记表》。省教育考试院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公示,办理录取手续。
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方式: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495号浙江纺织服装学院2号楼1楼103招生就业处
(邮编315211)
电话:0574-86328888
注:最终录取结果可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当年高考或高职单考单招。
相关附件:浙江省职业技能优秀中职毕业生免试情况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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